深交所:对创业板近期涨幅异常的低价股持续重点监控
据深交所微信号11日消息,9月7日至9月11日,对创业板近期涨幅异常的低价股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上市公司监管动态方面,(2020年9月4日-9月10日)深交所对7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且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黄其森、时任财务总监姜明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蒋卫平、时任总经理吴薇、财务总监邹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9年财务报表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厚蜀、时任财务总监苏介全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是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黄申力减持公司股份未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黄申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五是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违规使用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提供财务资助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淼根、财务总监何鹏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黄红友、时任董事周伟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是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周建灿(已故)以金盾股份名义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并与出借方约定款项转入周建灿及其控制的金盾集团系企业的银行账户,并且周建灿以金盾股份名义签订担保合同,为周建灿及其控制的金盾集团系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金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周纯在上述部分借款或担保合同中签名,涉及金额合计335,210万元。周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周纯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七是腾邦国际商务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以下简称“腾邦国际”)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股份于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4日被质权人平仓,腾邦集团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公告。2020年4月30日至5月25日,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股份被质权人平仓,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共对13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9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4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9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与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财务总监王伟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二是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吉富星、李堃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三是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就有关债权债务重组重大协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差异较大,且未能按规定及时修正。五是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与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六是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差异较大,且未能按规定及时修正。七是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股权交易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等多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八是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廷祥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事项。九是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根据预期损失法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时误将应当计入期初留存收益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动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导致2019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数据存在差错。
4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延生、史彩霞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也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二是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京津荣创波纹管(天津)有限公司未能按规定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三是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未能按规定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四是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昭平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敏感期内卖出公司股,且未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深交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17份、重组问询函2份、关注函13份、其他函件6份。
市场交易监管动态方面(2020年9月7日-9月11日),9月7日至9月11日,深交所共对96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创业板近期涨幅异常的低价股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会员监管动态方面(2020年9月7日-9月11日),本周,针对一家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本所对其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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