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
在“深圳90”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深圳再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磅举措。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获悉,重新修订的《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述两规章明确,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施工图审查制度,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据表示,审批流程图是各区各部门开展项目审批和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此次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深圳90”改革制定三类审批流程图的基础上,根据投资性质、工程类别等增加细化了11类审批流程图,实现了精细化和差别化管理。通过深化改革,深圳社会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从进入在线审批系统到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审批时限,分别从45个工作日和97工作日缩短至30个和41个工作日,分别缩减15个和56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大提升。
此次改革坚持先行先试,明确取消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审查文件作为前置条件。同时,深圳市还将制定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建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施工图抽查、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工程保险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全面加强勘察设计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此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强化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更加注重项目前期服务,既是一次政府刀刃向内的改革,也是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通过这次深化改革,致力打造一个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扩大免于施工许可的范围。对于免于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范围由原来的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由各区按照零星及小散工程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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