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指尖上的诉讼”
“立案后没过多久就在微信收到通知,详细写明了当事人双方姓名、案号和立案日期,整个过程非常方便快捷。”在盐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谢先生说。手机立案只是市民对智慧法院真切可感的一个方面。今年以来,深圳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上不断取得进展,无纸化办案、诉服机器人、被执行人画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E网送达平台等等纷纷亮相5月举行的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5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与平安集团就智慧法院建设举行座谈,双方在加强大数据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多领域合作达成共识。
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和司法人员参与审判活动,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规范的引导作用,深圳中院将致力于建成全国标杆型、示范型智慧法院。
线上立案 在线庭审
让当事人享受“在线诉讼”便利
陈律师接受某国产品牌手机公司委托,准备对10家侵犯该公司商标权行为的公司提起诉讼,他在“巨鲸”智平台上以填表的方式完成了要素式起诉表格,10个案件一秒批量提交。几分钟后,福田法院立案庭完成了批量立案。
由于金融案件数量较多,福田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金融类案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笔者发现,在一桩信用卡纠纷案件中,法官在“巨鲸”智平台上远程连线银行信用卡中心和在外地的信用卡使用人,就可以在短短数十分钟内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一个法官团队年均办理金融案件数实现2倍以上增长。为此,福田法院近期还创新出台了《在线诉讼规程》,实现互联网与司法深度融合。去法院打官司不用现场立案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当事人可以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此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开发了深腾微法院小程序在龙华法院试点,笔者试用这两个平台发现,当事人可以线上对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拍照上传至后台审核,还可实现在线缴费功能。
此外,“广东法院还在试点全省法院统一的‘粤公正’微信小程序,可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网上预约阅卷、生效证明申请等功能。”深圳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唐国林介绍。
“以往当事人不知悉案件进展会不断询问,而智慧法院提升了当事人诉讼活动参与度,无论是立案、审判还是执行,都有利于当事人及时掌握流程并深度参与其中,使司法更公开透明。”深圳中院科技信息处处长范列介绍。立案时,案件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案件的审判结果以及对案件的预期,深圳中院大厅就设置了一个智能风险评估系统,可对常见类型案件诸如劳动争议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风险进行评估。在系统中,笔者选择劳动争议纠纷,会出现一系列可勾选回答的问题,诸如单位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加班工资的情形、当事人和单位约定何种工时制度、单位拖欠工资多长时间等问题,通过分析答案系统自动形成法律意见书并为当事人提供行动指引,如当事人进一步填写个人信息,还可以自动生成起诉状。
另一款在龙岗法院试点的民间借贷类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法匠”,当事人在开庭前填写完基本要素后,系统能自动提炼案件核心、精准计算借贷本息、一键生成判决文书,实现要素式审判。
“立案中有很多类型化案件,‘法匠’系统能够实现当事人举证指引、要素化审判,把借贷时间、利息、流水证据等要素采集举证指引前置到立案阶段,对案件审判结果有很强的预见性。”唐国林表示。
无纸化办案 JEC研发模式
让法官更好履职
“以前桌上到处堆满了纸质卷宗,翻阅时要小心翼翼,怕一不小心散乱丢失。自从试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电子卷宗随办案同步网上流转,法官可以网上阅卷,需要时才查阅纸质卷宗,解放了法官和助理的双手,借助数字处理系统取代大量简单的人工操作,让我有更多思考与处理实际问题的时间。”去年5月已试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的盐田法院法官董学军说。 今年3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宝安区人民法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的试点单位。范列介绍,不少地方的法院要经过随案生成和归档2次扫描,而深圳法院所有材料都按照归档标准扫描,实现一键归档,基层法院上诉案件同样流转电子卷宗,纸质卷宗不再流转,纸质卷宗通过设立中间库,供有需要的法官借阅。此外,深圳法院还实行证据自行保管,除了必要的证据原件,其余材料扫描完成都会退还当事人,最大限度减少纸质卷宗的存量。
董学军认为,以无纸化办案为代表的智慧法院,实现了办案过程每步程序网上都有记录,数据更真实,管理更透明,系统留存的审判痕迹不能改动,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法官办案动态,有助于司法公正,“这种外在压力对法官而言也是动力,督促我更加严格谨慎地履职”。
法官除了使用智慧法院系统,还要牵头负责研发,深圳法院形成了由法官主导智慧法院建设的特色,也就是由法官(Judge)+法院工程师(Engineer)+科技公司(Company)组成项目研发团队(JEC),例如唐国林就作为法官负责研发法库电子卷宗平台和深融多元化平台。“智慧法院不是把线下业务照搬到线上,而是通过‘互联网+’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和对传统流程的变革。”范列认为。
2019年是深圳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规划纲要的最后一年,“新技术发展和司法需求都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今年智慧法院建设将着眼于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方便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参与审判活动两个方面”,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认为,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一方面回答上诉期限、费用交纳等简单问题可尝试引入机器人,声音可以更人性化甚至采用法官的声音;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生效判决数据库、搭建类案裁判系统,对公众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知识的掌握、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建设都能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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