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机关今年将探索建设知识产权专门检察机构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29062人,受理审查起诉35741人,同比分别上升3.7%和0.1%,办案总量全省第一。”1月18日下午,在深圳市第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作了全市检察工作报告。2018年,深圳市检察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决定不捕5329人、不诉3324人,同比分别上升22.4%和5.8%,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84件97人,提起公诉48件56人。此外,深圳市检察院还办理了几项监督案件,例如对工商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林建忠受贿、挪用公款案部分事实认定错误、量刑畸轻问题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将刑期由有期徒刑7年改判为17年。
报告中提到,深圳市检察院立案查办的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涉嫌徇私枉法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查办的全国首宗职务犯罪案件。
2018年,深圳市检察院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9件,同比增长13倍。针对国有企业改制造成财产流失,盐田区检察院督促挽回国有财产7400万元;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羊台山“毁林造墅”,罗湖区检察院督促复绿林地67亩,拆除违章建筑1700平方米。
在目标方面,报告提及,2019年深圳市检察院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将打造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的特区检察院。在强化法律监督、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文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等方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特区检察经验。
此外,深圳检察机关还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深圳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增强民营企业司法安全预期,认真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服务国际创新创意之都建设。
报告表示,2019年深圳检察机关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前海检察院业务建设,稳步推进光明区检察院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建设,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等专门检察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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