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国企违规发大额奖金14人受相应处分
记者12月28日从深圳市纪委监委获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市国资委纪委近期查处了一起某市属国企二级企业违规发放大额奖金的违纪案件,再次为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的问题敲响警钟。据了解,该国有企业近年来承接了市场化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收益。个别人员便向企业领导提议,给参与市场化项目的人员适当发点奖金,鼓舞一下士气。企业领导同意后,相关人员制定发放奖金的制度文件,明确了奖金发放的原则、标准及范围。经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后,该企业发放了大额奖金。审查期间,相关责任人员认为,承接市场化项目是分外之事,大家经常加班加点,付出了心血,为企业创造了额外的收入,理应得到适当的奖励。另外,发放奖金福利既有内部制度文件作为依据,又经过了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不能算是违规发放奖金。但核查组梳理大量财务凭证发现,该企业发放的奖金既未纳入企业薪酬预算总额,也未报上级企业核准,且给各部门员工以“分猪肉”的形式发放奖金,一些没有参与市场化项目的员工甚至也拿到了奖金,所谓的“激励”成为了普惠性的福利。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市国资委纪委认为,上述行为已违反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属于滥发奖金。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此案负有责任的14名党员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或相应处理,同时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该企业党委书记主体责任,违规发放的奖金也已全部退还至该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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